中新網5月7日電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今日通報“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情況。通報稱,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搶險救援階段,經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統計,四川省共有68712名同胞遇難,17921名同胞失蹤。
通報說,核實公布遇難人員名單,是政府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遇難同胞負責
的具體體現。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定了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和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的辦法,制訂了依法規(guī)范的工作方案。遇難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或宣告死亡判決書等相關材料,報經縣(市、區(qū))政府審核后,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失蹤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宣告失蹤判決書,報經縣(市、區(qū))政府審核后,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
“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全省181個縣(市、區(qū))中的98個縣(市、區(qū))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目前80%以上的縣(市、區(qū))已經完成公布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破壞性最強、波及范圍最廣、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公布遇難失蹤人員名單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必須依法依規(guī)進行。
通報說,當前核實公布工作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遇難失蹤人員中的流動人口身份核實困難;部分遺體發(fā)現時已無法辨認身份;緊急狀態(tài)下為防止發(fā)生疫情,對部分遺體實行集中掩埋或就地掩埋,沒有留下身份資料;部分遇難失蹤人員的利害關系人由于各種原因沒有或不愿申報公布名單;宣告死亡或失蹤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基層法院申請,并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所需時間較長。
通報稱,災區(qū)各級政府將繼續(xù)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辦事,鄭重穩(wěn)妥地做好“5·12”汶川地震遇難失蹤人員名單公布工作和最終遇難人數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