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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晴

今天,我照常到朱老師家寫作業(yè)。語文、數(shù)學作業(yè)很快就做完了。離吃飯的時間還有一點距離,我便在他家悠閑地散起步來。不巧的是,我把桂子豪哥哥的水杯碰倒了,水撒了一桌。朱老師連忙把桌子上的水擦干凈,金老師拿來吹風機把桂子豪的書本烘干。老師批評了我,我卻不在乎地說:“是他蓋子沒蓋緊,又不是我弄倒的。”

“他有責任,你也有責任,不應該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老師嚴厲地對我說。

可我還是知錯不改,強詞奪理。“喝完水后水杯應該放在書包里,不應該放在桌子上,這是一錯;水杯杯子沒蓋緊,或許是他自己碰倒的呢!這是二錯。真是錯上加錯!朱老師怎么還能幫他忙呢?”

朱老師耐心地對我說:“做錯事了,不應該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而要從自身找原因。做錯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擔當、面對。”

我頓時醒悟了。連忙對桂子豪哥哥道歉:“實在對不起,我不應該把責任推到你身上。”桂子豪哥哥笑了……

安徽省安慶市人民路小學二年級: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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