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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考2017年滿分作文:書店的燈光

在這個時代,沒有比書店更具有象征意義的了,它是知識的販賣市場,同時又是人的精神家園。它聚合了人的物質與精神雙重屬性。但這個時代,卻又是一個把一切都知識化的時代,而稍有不慎,知識化的后果就是功利化,功利化而生分別心。有分別心,從書店經營者的角度,就容易區(qū)別看待書店的讀者。

所以我們欣喜于這家二十四小時的書店,沒有時間的限制,也不區(qū)別對待來的是誰,買不買書,怎么看書。無論販夫走卒,達官顯貴,都平等地走進來,在一天內的任一時間,可以依自己所需選擇任一本書,可以苦讀,也可以粗讀幾頁酣眠;可以求知,而不以其為負累;也可以消遣打發(fā)時光,而不視之為對生命的浪費。

似乎告訴我們,獲得知識的滿足感與讓文字來催眠,都可以是靈魂所需。

我們在劉易斯·布茲比的《書店的燈光》一書中,也能深刻體悟這一點。他將人與書店的關系比喻為人在人群中獨處。但這種獨處,不是孤立于世界的精神高貴,而是在書與書店的環(huán)境中,更能體現個體的獨立。無論是誰,在這里,不傲視他人,也不自卑。且也未必是知識面前的謙卑,而是書店燈光下靈魂的安寧。

德國人雷德侯在《萬物》一書中談模件,他認為這個世界是由許多相似的部件構成。而書店的書架,整齊排列的書,一排一排,也可視之為靈魂的模件,每一個來這里的人,從書架上抽取屬于自己靈魂的部分,然后再放回原處。書的位置,書的名字,書的內容,并不區(qū)分人的世俗身份,在這個殿堂,靈魂平等。書籍在書架上的排列存在,告訴我們,在平等的前提下,我們再談每個人心靈的需求,再談靈魂的安放。

這樣一家書店,對一個流浪漢的求知需求與安眠需求,并不刻意區(qū)分的包容,才真正體現人人都可以成為這個世界靈魂平等的一員。

據說中國古代的藏書樓,大都有秘不示人的傳統(tǒng),文化被神秘化,文明便被禁錮。在尊奉“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農耕時代,我們看似無比尊崇文化,視書籍為圣物,事實上我們在以書為名,區(qū)分生命的等級,如此,囊螢映雪,鑿壁偷光,書非借不能讀也,諸如此類的故事,在強調知識崇高的同時,也無情地建立了以知識為中軸的不對等的兩極。那些讀書有成者,載入史冊的讀書人,大多少有文化的謙卑,多是俯視的姿態(tài)。而社會,也便一直是我們熟悉的那個模樣。

在一種偉大讀書精神的背后,卻有著更頑固的文化的壟斷,中國兩千年文明史,缺一個這樣的二十四小時書店。

而一家二十四小時的書店,具體而微地代表了一個社會的文明樣式。

如果可以更大膽的想一下,一個城市之門的大路口,不只有作為城市象征的雕塑,不只有為匆匆行客而設的加油站或休憩的賓館。更要有一個24小時的書店。有一盞這樣的燈,才能真正燭照文明世界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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