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我做了一件錯事。
那天上午,我在球館訓練。兩小時后,爸爸打電話說修網(wǎng)線的叔叔要到家里檢修,要媽媽趕快回家。可是我還想留下來再打會兒球。媽媽就讓姐姐留下陪我,并且說一會兒就回來接我們。
媽媽一走,我就覺得渴了,忍不住地向姐姐要水喝。旁邊的阿姨聽見了,遞給我5元錢。我高興地接過來去教練那里買水??墒墙叹毜墓褡颖绘i上了,買不成。阿姨說門口有賣水的。我就飛奔著去買。姐姐趕上來讓我買礦泉水,可我只想買“尖叫”。老板找回一元,我趕快還給阿姨了。
一會兒,大姐姐帶著水來接我和小姐姐了?;丶液螅憬銈儼盐医桢X買水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讓我跪下反省自己的錯誤,認識不到就不準起來。
一個多小時后,姐姐們吃完飯去休息了,我才向媽媽認錯:第一,我不該隨便向阿姨借錢;第二,我不該隨便上大街買水,太危險。第三,我不該硬著頭皮不認錯。
媽媽說:“認識到錯誤就行,以后不要再犯了。”膝蓋跪出兩大塊兒紅印子,疼得我不想吃飯,喝盒牛奶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