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的下午,萬里無云,樂樂放學走在彎曲的小路上,一邊哼著小曲,一邊高興的朝家走。
忽然,眼前一亮,他看見十元錢在馬路邊呼呼大睡,只見他一個箭步地飛奔過去興奮地撿起錢。
看著手上的錢,他心想;拿這錢可以買各式各樣的玩具,可以買千差萬別的飲料,還可以買香甜可口的零食??墒撬窒?,爸爸媽媽常說:“撿到的物品要交公,物歸原主的。”我要找警察叔叔去。
他朝路邊的警察走去,對警察說:“警察叔叔,我撿到了十元錢,把它交給你。”警察接過錢說:”你是拾金不昧的好學生,向你敬禮。”樂樂受寵若驚,連忙回敬了隊禮。
這種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