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今日說法》這個欄目,令我吃驚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輕女子。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開一家冷飲廠,就來到了新陽汽車改裝廠要買13輛保溫車,因當時廠子不景氣,他們就在沒付款的情況下先開走了13輛車。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車改裝廠一再催款,對方卻怎么也不接電話,連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們把這13輛車典當了。汽車改裝廠向公安機關報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歸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為有孕在身,警方對她采取了取保候審,可沒想到在這期間她畏罪潛逃了,這一逃就是11年。
在潛逃的路上,她給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間蒸發(fā)了一般,銷聲匿跡。11年來,線索時斷時續(xù),可警方不曾放棄,一直執(zhí)著地尋找著。終于11年后,警方將逃犯捉拿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為警方的這份執(zhí)著和認真。我不禁對警察這一光榮而神圣的稱謂肅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