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身應該是美好和開心的,但是生活的現實是復雜的。人們往往將開心和幸福同現實的生活聯系的過于緊密了,忽略了精神快樂的感知。其實快樂是沒有標準的,在于自己的感受。為什么同樣的事情發(fā)生在不同人的身上,當事人的表現迥然不同呢?我們叫做心理承受能力。我覺得快樂的決定權利在于自己、在于自己內心的感受。我常常想,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很多有才能的人被埋沒在比我更深的底層,一定有很多人生活得比我艱難,其實我已經很幸運了。
晚上睡下的時候,我想:明天早上,我一定能夠看到東生的旭日!
祝福你開心,你也一定能夠讓自己開心。如果你想開心、感覺到開心,還有誰能夠阻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