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故事,兩位流浪漢在街頭乞討。他們手中舉著一塊牌子,牌子上寫道:“破產(chǎn),無家可歸,很饑餓,求幫助,”一位先生走了過來向他們提供了工作機會,可是他們拒絕了那位先生。那位先生也在一旁舉了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我給他們提供了工作機會,但他們拒絕了。”流浪漢覺得無比羞愧走開了,那位先生卻也緊隨其后。
故事中的先生告訴了我們一個道理:別用善良縱容懶惰,而且我很贊同這位先生的做法,因為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給予流浪漢們一頓飯和一杯牛奶,這是一種善良,彎下腰像他們玩里丟下一塊硬幣,這是一種善良。但這也只是解決了他們的燃眉之急,有了上一頓那下一頓呢?倒不如給他們提供一個工作機會來的容易。一份零錢,一頓飯,是讓他們暫時緩解了饑餓,但只有一份工作,那才是讓他們能夠自力更生的資本啊。
或許那位先生的舉牌行為有點過于偏激,可能會斷了流浪漢的后路,但如果不那么做的話又如何激勵流浪漢用自己的雙手去找吃的呢。給予是善良,但多次的給予,那就是在縱容懶惰了。雨果曾說:“不因為了行善而行惡,如此行善豈不為惡,所以對待那些弱者們,我們必不能一味的縱容他們。”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那位先生的所作所為也極好的詮釋了這個道理。授人以魚,只是暫時的,甚至它只是一種麻醉劑,是麻藥,治標還需要治本,所以解決問題的根源還是要授之以漁啊。授之以魚,那就是用善良在縱容懶惰,這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