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理財”,還要從我的零用錢說起,我在上小學(xué)一年級的時候每天放學(xué)都要到公交站點對面的超市去消費,多則幾十元;少則幾元。一段時間下來媽媽發(fā)覺事情有點不對勁了,這不僅僅是花些錢的問題而是我怎樣對待錢的問題。
于是,媽媽和我商量決定每周給我5元錢,這些錢完全歸我所有,擁有自己支配的權(quán)利。也就是說我可以在第一天全部花光,也可以不花存起來積少成多。第一天放學(xué)“奇跡”就發(fā)生了,我走到以前每天必買的烤腸攤前,又動心了。媽媽說:“你自己有錢可以決定買或者不買”,我猶豫了,媽媽看出我內(nèi)心的矛盾,我最后一咬牙還是決定放棄,媽媽暗自高興。原來花你自己的錢,你就會舍不得了。這樣一個星期過去了,我沒有花自己的一分錢。幾個星期過去了我手里也有了一些“大錢”,大約幾十元。媽媽那時正好在看一本《如何教育孩子財商》的書。又借機和我說:“不如把錢存進銀行不但安全還能“生錢”我一聽說可以生錢就來了興趣,媽媽告訴我生錢就是利息,我同意了。
星期天,媽媽帶我到銀行,用我自己的名字開了一個銀行存折。把我積累的幾十元加上媽媽給我的獎金共100元存了進去,我看著打印著自己名字的存折興奮不已,尤其是在存款單上簽自己名字的時候都有一種自豪感。接下來的事情幾乎順理成章,媽媽每月給一次零用錢;而且提高到100元。按照我們的約定我只能自由的支配10元,其余的90元存在銀行生利息,我往往都是100元全部存銀行。就這樣一個月一個月過去了,再加上過年的“壓歲錢”姥姥姥爺平時的“獎金”。我的存折上真的有了一筆大錢。媽媽問我留著干啥用?我說要上大學(xué)用,我終于改掉了大手大腳花錢的壞毛病了。汶川大地震我還捐出了自己的50元錢呢,不過,我終究是孩子,我平時還是會跟媽媽借一元兩元的,說是有借有還,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了。
經(jīng)過這些事情我對錢的態(tài)度有了很大的改變,在媽媽的引導(dǎo)下逐漸有了投資意識,因為我現(xiàn)在是媽媽的小股東,我用3000元投資了媽媽的生意。每年要拿紅利的哦!這就是我——一個小學(xué)生的理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