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爭議,我倒是想起了前幾天我爸爸講過的一則有趣的小故事“有理也受罰”。
說是古時候有兩個人發(fā)生了爭論,一個人認為人四乘七等于二十七,另一個人認為四乘七等于二十八。兩個人爭論了一天一夜,誰也沒有說服誰,最后他們兩個只好去找縣太爺論理。結(jié)果是那個有理的人挨了二十大板。那個人頗為不服,責怨縣太爺處事不公??h太爺卻說:“你竟然和愚蠢無知的人爭論,難道不是更愚蠢,難道不該受罰嗎?”
這話的確很有道理,有理的人不一定非要和人爭辯個高低是錯,即使有理,若是糾纏于一些無謂的爭論,就變成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
我記得林肯曾這樣對一位和戰(zhàn)士爭辯的青年軍官說:“任何決心有所成就的人,其后果是難以讓人承擔的起的。與其跟狗爭辯,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讓先走。否則就算宰了它,也治不好你被咬的傷疤。”避免無謂的爭論,不失為是一種明智的做法和策略。
所以,避免無謂的爭論,需要有海納百川的胸懷。如果你多想想自己的不足和缺憾,對于因失禮帶給他人不滿的行為思量,那么,你就不會因別人的建議不符自己的心意而懊惱了。因為任何肯花時間對你表達不同看法的人,必然和你一樣對同一件事情表示關(guān)心。把他們當做要幫助你的人,或許就可以把別人的反對升華為真誠的友誼。如果確實是自己不對,就不要為了個人面子和尊嚴而固執(zhí)己見。我們要“擇其善者而從之”,及時修正自己的錯誤,勇于因自己的錯誤而向別人道歉。
避免無謂的爭論,需要有良好的自控能力。面對別人的挑戰(zhàn),尤其是態(tài)度比較蠻橫狠的挑戰(zhàn),人有一種天然的自衛(wèi)心理。這時,我們需要冷靜,需要自制,千萬不要讓沖動之火,燒毀理智的韁繩。
美國教育家卡耐基說過:“有一種方法能得到爭辯的最大利益,那便是避免爭辯;避免爭辯就如同避免響尾蛇和地震一樣。”
我國有句古話:“天下事,何時了;有些事,不了了;一定了,不得了。”確實,爭強好勝絕不能消除誤解,只能使矛盾加深。只有避免無謂的爭論,才能使我們排除干擾,不為外界所累,一心一意致力于我們心愛的事業(yè)而有所作為。
人與人之間的不快,人與人之間出現(xiàn)意見上的分歧,倘若非要弄個水落石出,效果只會適得其反。因而,對非原則性的問題,采取不了了之的“和稀泥”的辦法,往往會使問題在不了之中了結(jié)。學會小事裝糊涂,避免無謂的爭論,這是我們?yōu)槿颂幨碌闹腔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