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
王子犯了法,和老百姓一樣處之罪行。指王法對于王子,平民都是一樣的
【出處】
《野叟曝言》第六七回:“眾人都道說那里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是因奸殺命的事,既犯到官,還有活命的嗎?”
【新說】
王紅是校長的女兒,平時在班里十分霸道,就是一個十足的小霸王,就是因為她是校長的女兒,所以那些被欺負的同學(xué)也只好認了。
在四年級的時候,他們班換了一個新老師,這個老師向來以公平公正為名,但是王紅聽說后還是一貫的霸道。
有一次,一個女生和王紅的同桌說話時,一不小心把口水濺到了她的本子上。女生十分害怕,一直在道歉,但是刁蠻任性的王紅哪里肯接受女生的道歉。拿了一瓶礦泉水,直接倒在女生的作業(yè)本上。老師回來后,了解了情況,她把王紅叫到了辦公室批評了一通,還叫王紅寫篇檢討給自己。王紅雙手叉腰說;“你知道我媽媽是誰嗎?我告訴你,她可是校長欸。你居然敢讓我寫檢討。”老師說;“我不管你媽媽是誰,我只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