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與我們朝夕相處、品德高尚的人有很多,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紹的是我最敬佩的一個人。
一天早晨,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上學。一路上,我們像剛出籠的小鳥,有說有笑,快快樂樂的朝學校的方向奔去。
快到學校時,好朋友忽然發(fā)現(xiàn)在一塊草叢里,隱隱約約有一小塊綠色的東西露了出來。好奇心使她停下了腳步,于是,她對我說:“我去看看那是什么東西。”說完,就迅速的跑了過去。我也跟了過去。她用手輕輕的撥開草叢,將那一小塊綠色的東西小心翼翼地抽了出來。睜大雙眼一看:“哇150塊錢1”好朋友剛喊完,我下意識的捂住她的嘴巴,有點“做賊心虛”地朝四周后看了看。還好,周圍沒人,我長長的舒了一口氣。“你捂住我的嘴干嘛?”好朋友似乎有點不高興了。我答道:“沒什么,這錢你打算怎么處理?50塊錢哪!把它花掉?”“不!反正都快到學校了,等一下交給老師吧1”“什么!”我不可思議的大叫一聲,繼續(xù)說道。“這錢又不是在學校里撿的,為什么要交給老師,50塊錢??!夠你自己買多少東西啊!”
“即使是5角錢,我們撿到了,也要交公,更何況是50塊錢呢?”
“可是周圍又沒有人看見,就只有我們倆,更何況我又不會說出去,那樣的話就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這件事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這錢雖然不是在校內撿到的,但我們也應該做到校內外都嚴于侓己、拾金不昧的這種好習慣!”
聽了好朋友的話,我受益匪淺。于是,一到學校后,我和她一起把錢交給了班主任老師。
我的好朋友的這種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學習嗎?我為有這樣的朋也感到自豪!因為她在沒有第三者知道的情況下,在我勸他把錢留下的情況下,毅然決然地選擇了將錢交給老師。與她相比,我覺得自己太不如她了!她的這種行為,在別人看來微不足道,但我想說:即使在普通的一個人,在普通的一件事,別人也未必能做到,但我的好朋友——李紅,她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