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憶的銀河中,有無數(shù)顆星星在熠熠生輝。但其中那顆最亮的星星,卻讓我至今記憶猶新。
那是我五年級時的事了。那時,學校組織全校同學去參加一個慈善募捐活動,鼓勵學生將零花錢拿出來捐給災(zāi)區(qū)的小朋友。我自然也是活動的參與者之一,在老師的帶領(lǐng)下來到了活動現(xiàn)場。在入場門口,我看到一位乞討的老人,他似乎想要進入活動會場,卻被門口的兩名保安驅(qū)趕。而那兩名保安見到我們這些學生,卻態(tài)度良好的讓我們進去了,接著他們一把扯住想要偷偷溜入會場的老人的衣袖,把他拽走。“那個乞丐真是的,去哪討東西不好,來災(zāi)區(qū)的募捐現(xiàn)場討來了。他兩天不吃東西餓不死,人家災(zāi)區(qū)的人少了錢就會死。
在這討災(zāi)區(qū)的救命錢,真是不要臉!”我旁邊的一位同學一臉氣憤的說道。“是啊。”我點頭表示贊同。我排著隊來到臺上,伸手摸了摸口袋,摸出了很多散錢。數(shù)了一數(shù),一共10元,是我一周的零花錢??偛荒苋季枇搜?mdash;—我遲疑了一下,只捐了五元。從臺上下來,向旁邊一瞥,忽然發(fā)現(xiàn)了那個乞討老人。他不知道什么時候混入了會場,手上攥著什么東西,站在臺下,臉上表情猶豫。我走近他,這才看清,他的手上攥著一張百元紙幣。這張紙幣看起來很濕,似乎是攥在手心里被汗浸濕了。老人的手時而松,時而緊。有幾次他想要將紙幣放入衣服口袋,但剛放進去,又反悔似的拿出來,繼續(xù)攥著。紙幣被攥的很濕、很濕。最后,他像下定決心了一般,偷偷走到臺上,迅速的將錢投入募捐箱,然后迅速的跑到臺下,沒有吸引任何人的注意,接著,隱于人群之中,再也看不見他的身影。我被震撼了。我為自己剛開始對這位老人的看法感到羞愧。
一百元,對于這場募捐來說,微不足道的。那些闊綽的富翁,一捐就是幾十萬、幾百萬,而這些錢對他們來說只不過九牛一毛,絕不會因此心疼或難以下決定。他們絕不會在募捐上捐自己的身家本錢。而這位老人呢?他十分貧窮,一百元,對于他來說,或許就是全部的身家。100元,可以買100個饅頭,足夠他吃一個月;有這一百元,他可以很久很久不用餓肚子,不用為生計發(fā)愁。而將這錢捐出去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他將付出自己的身家,且什么也得不到;他沒有留下姓名,所以絕不會有人感激他,或者注意到他。并沒有法律規(guī)定他必須要這樣做,可他這樣做了——為什么?因為這是他自愿的,他愿意將這錢無償?shù)木杞o災(zāi)區(qū)的人,不求回報。不知不覺,我的眼角濕潤了。我捐錢,10元零花錢卻吝嗇的只愿捐出五元。一個星期不買小吃,這只不過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而那位老人沒有了拿100元,可能就會挨餓受凍,生病而無錢醫(yī)治......這件事,令我記憶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