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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十五歲那年的自己

青春,一個多好的名詞。正是這樣一個名詞,使我們有歡笑,有難過。十五歲那年的自己真的很天真美好。那時我有許多的朋友,但現在很多人我都不知道他們散落到了哪里。如果真有我所想象的那種鳥,我想叫它們在看見我的那些朋友的時候,告訴他們,我很想念他們。那一年,我過生日,朋友那些美好的祝福,真誠的眼神,溫和的聲音,一切都讓我感恩并且難以忘記。而我就像我的仙人掌一樣,一點一滴地長大了。記得當時我最喜歡的書是郭敬明的《夏至未至》,里面淡雅而有略帶憂傷的文字使我頗有感觸,讓我明白了青春的意義。記得當時最喜歡的樂器是那把舊吉他。當時我想學吉他,可是爸爸不允許,還是我自己把平時攢的零用錢拿了出來到二手市場買的它。當時我癡迷于它,每天都會和我的那些知音們一起合奏。當時最熟悉的歌就是筷子兄弟的《老男孩》了,里面動人的旋律使我非常喜歡。我還用這首歌曲到縣里參加比賽,獲了一等獎呢。回憶起當時,真的是有許多的感慨。

去年的寒假,我回到了母校,見以前的朋友,走以前的路,在我曾經讀書的那間教室里,竟然還有我的照片,它被很傻的貼在了櫥窗里。那時候的自己,頭發(fā)短短的,一臉單純。我又想起了以前我的9瓦臺燈,那些昏黃的燈光,那些傷感的夢。

曾經的生活很單薄,很美好。

而我現在每天背著書包快快走,希望快點快點回家。我的生活曾經五彩斑斕,但它沒能和我一起長大一起穿過時間緩緩向前。它在鎖定的時間里看著我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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