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jìn)士,當(dāng)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后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yàn)楦改改昀喜辉鸽S他到他鄉(xiāng)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后,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xiāng)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么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蛘邇鹤雍捅炯易宓钠渌艘?guī)勸。父母不愿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yǎng)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yàn)檫@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并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并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dāng)今一些素質(zhì)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