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車都 > 哲理故事 >

罰出救火隊

春秋末期,一到冬天,魯國都城南門附近的老百姓,都會聚集到城門附近的蘆葦蕩子里打獵。那里生長著肥美的野草,有數(shù)不清的魚蝦和飛禽。一傳十、十傳百,來這里打獵的人,絡繹不絕。

一天,不知誰為了一時之利,竟然放了一把火來捕殺獵物。火借風勢,很快蔓延開來,大家都忘乎所以地追逐四處逃竄的獵物。

魯哀公在宮中聽到火災的消息,大吃一驚,趕忙派人去救火。但是,被派去的人,也跟著眾人去追逐獵物。

這時,宮中一位大臣說:“在這樣危急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設置任何獎賞和懲罰,他們當然不愿意冒險去滅火。趁機捕殺獵物不僅有利可圖,也有趣味,他們自然趨之若鶩。”

傳令下去:凡是救火的人,就是為挽救都城立下功勞的功臣,一定重賞。

大臣趕忙說:“這樣也不太好?,F(xiàn)在一團糟,不清楚誰在救火,誰在追逐獵物,至于誰的功勞大、誰的功勞小,也沒有辦法評定,況且現(xiàn)在人這么多,用這么多的財富去賞賜實在是不劃算。”

魯哀公想了想,又開始發(fā)愁,說:“那該怎么辦呢?”

大臣回答道:“既然獎賞不行,那為什么不懲罰呢?我們可以規(guī)定,捕殺獵物者視同玩忽職守,不救火的人等同于戰(zhàn)場上的逃兵。如果被發(fā)現(xiàn),不管是誰,都要按軍紀處罰,不留半點情面。不用花一分錢,就能達到目的。”

魯哀公一聽,贊不絕口,立即傳令下去。不一會兒,大火就被撲滅了。

展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