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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鞋

大年初一現(xiàn)男尸

明朝某年的大年初一早上,陽豐縣縣令陳安仁剛起床,捕頭劉強便來報,說城北門外的樹林里發(fā)現(xiàn)一具男尸。陳安仁吸了口劉強帶進的冷氣,套上官服出了門。趕到現(xiàn)場,只見尸體的脖子上勒著一條紅布帶,陳安仁忙問衙役、仵作等誰認得這人。馬上有人認出了,說這是本縣的綢緞商曹貴,長年在外倒賣綢緞,已近一年沒在城里出現(xiàn)了。陳安仁把曹貴的尸體查了一遍,將目光停留在那一雙腳上,那雙腳上沒有鞋。隆冬臘月,他怎可能不穿鞋走路呢?看他的腳底板,也沒有赤腳走路的痕跡。

陳安仁命兩名衙役看管尸體,帶其他人直奔曹貴家,剛進家門,屋里的女人十分慌亂,忙把床下的一雙鞋塞進床底,她抓過床上的大紅新襖穿上,要系襖腰卻沒摸到腰帶,襖上的腰帶沒有了。陳安仁搶過那雙鞋,見是雙新的男人鞋,鞋底干凈。他吸吸鼻子,下令搜查屋內(nèi)。劉強在門后找到塊布巾,呈給陳安仁。陳安仁聞一下揣進懷里。經(jīng)詢問,這女人叫姜春葉,正是曹貴之妻。陳安仁繞著她踱了幾步,猛地大聲道:“這雙鞋是誰的?”姜春葉驚得跌坐在地,臉色變白。陳安仁又突然問道:“認識這個嗎?”說著,抬手亮出一樣東西:一塊圓形雕花玉佩。這是他剛才在死者綁腿里搜到的。姜春葉忽地沖出門去,奔到北門外樹林,看到曹貴的尸體,哭嚎著撲上去。陳安仁沒讓她碰到尸體,以涉嫌謀害親夫的罪名逮捕了她。

酒鬼阿三是兇手?

進入大堂,陳安仁升堂審案。陳安仁道:“本縣早就斷定樹林并非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死人不可能自己光腳走進樹林,又把腳底擦干凈。到了曹家,見姜春葉慌亂地藏一雙男人鞋,她又找不到自己的襖帶,而勒死曹貴的正是同姜春葉的大紅襖相配的紅布帶。本縣亮出玉佩,這女人就直奔樹林來,尸體不是她放的,她能一下子就找到嗎?”堂前響起嗡嗡低語聲,透出振奮、欽佩的情緒。

姜春葉卻啜泣著道,玉佩是她與曹貴的信物,曹貴臨走時同她約定,如有人送來這塊玉佩,說明他回來了,她可到北門外樹林中相會……她的襖帶是怎么勒到曹貴脖子上的,她不知道。問她屋里如何會有男人鞋,是不是曹貴的,她一字不吐。

陳安仁正要動大刑,捕頭劉強道:“大人,本案真兇恐另有其人。大人還記得在曹家門后發(fā)現(xiàn)的那塊布巾嗎?”陳安仁從懷里摸出布巾,說:“這是做什么用的?”說著,劉強把布巾蒙到臉上,把布巾的兩角在腦后系住。他變成了蒙面人。“酒鬼阿三!”堂前眾口一詞地嚷道。這阿三是陽豐縣及鄰近縣人人皆知的盜賊,常見他蒙面躥房越脊,竊掠富戶財物。因他行竊時總是渾身酒氣,才得了“酒鬼”的綽號。

陳安仁扯下布巾:“這條布巾酒氣熏人,劉捕頭,即刻將阿三提來查問!”阿三很快就被抓來,他供述如下:大年三十后半夜,他盯上了一個趕路的富商,并跟著富商潛入宅子??筛簧踢M屋觀望一陣后,又氣呼呼地離去了。他本想盜下富商的包裹,可看到富商大年里那般難受,就罷了手。第二天聽說叫曹貴的被害在樹林里,他去看熱鬧,見被殺的正是昨晚那個富商。陳安仁瞪眼喝問:“依你看,曹貴為何剛到家就生氣離去?”阿三說他看見床邊放著一雙男人鞋,曹貴定是見鞋起疑。陳安仁沉思片刻,說:“雖然兩嫌犯殺人的證據(jù)都不足,但也都不能免除嫌疑。”他便將阿三和姜春葉投入大牢。以后多日,陳安仁不再審案,每天閑庭信步,觀花玩鳥。

幾天后,劉強來報,說他查出了案發(fā)第一現(xiàn)場,曹貴應(yīng)是在離他家不遠的榆樹下被殺。榆樹下有搏斗的痕跡和掛在樹杈上的一角衣料。陳安仁下令再提審倆嫌犯。

縣令大堂審鞋

縣衙大堂上,陳安仁好半天一言不發(fā),猛然,陳安仁道:“本縣今天不審這一男一女倆嫌犯,審另一個特殊的嫌犯。誰?就是它!”他舉起了一樣東西—那雙出現(xiàn)在姜春葉床邊的男人鞋。堂下起了一陣騷動。陳安仁把鞋擲到案臺下,令衙役大刑伺候。衙役們傻愣著不知如何是好,陳安仁竟走下案臺,奪過刑杖猛擊那鞋。沒一會兒那鞋便被打得幫裂底碎了。陳安仁拎起殘破的鞋,笑道:“它到底還是招了。”他揭開綻破的鞋底給人看。鞋底里層有一個紅線繡的心形圖案,心內(nèi)還繡有幾個字:劉強姜春葉。

原來,劉強在大年初一到陳安仁家稟報,陳安仁就嗅到了劉強身上的胭脂味。在姜春葉房間里,陳安仁又聞到了同樣的胭脂味,他察覺出了這二人有著非同尋常的關(guān)系。在探察案情的同時,他始終注意劉強的動向。當罪證由姜春葉指向阿三后,他證實了自己的判斷,便故意不審案,讓劉強為姜春葉著急,誘使他假造給姜春葉開脫的證據(jù),露出了馬腳。但這些還不足以證實這二人有不正當關(guān)系。陳安仁忽然想起自己的夫人原與姜春葉同鄉(xiāng),夫人曾說起過她家鄉(xiāng)有一習俗,女人們在給心儀的男人做鞋時,在鞋底里層繡上紅心和兩人的名字。姜春葉床邊那雙鞋,既然不可能是曹貴的,那就一定是給劉強做的。所以就演了審鞋這出戲。

劉強大喊冤枉:“大人,就算我倆關(guān)系曖昧,那又怎么樣,曹貴被殺跟我沒有一點關(guān)系。”陳安仁道:“除夕夜你同姜春葉幽會,姜拿出給你做的鞋,以表心意。你把鞋放到床邊,上床與姜親熱。事后,姜沉沉睡去,你卻察覺到有人正從外溜進,忙下床躲到床后,窺見是阿三來行竊。此時,又有人進來,阿三藏到門后。來者正是曹貴,誰也沒料到他能在除夕夜趕回。曹貴發(fā)現(xiàn)床邊的男人鞋,氣得轉(zhuǎn)身離去,阿三目睹后離開。你見此情景,發(fā)現(xiàn)這是殺掉曹貴嫁禍阿三千載難逢的時機,便找一塊布巾灑上酒,當做阿三的面罩丟在門后,然后你拿著襖帶追上曹貴,把他勒死。為不使姜春葉有明顯嫌疑,你把曹貴的尸體運到北門外樹林,剛喘口氣,驀地想起了姜春葉給你的鞋,留在床邊肯定要露餡,可這時候回去處理,來不及了,天已放亮,你靈機一動,扒走曹貴腳上的鞋。這樣,人們就會懷疑姜春葉床邊的鞋是曹貴的,可姜春葉不可能殺曹貴運尸體到北門外樹林,她就沒什么危險。在她家門后有阿三的面罩,罪證就指向了阿三。”

劉強道:“這只是大人的推測,試問如果是我拿走曹貴的鞋,那鞋現(xiàn)在在哪里?”陳安仁冷笑一聲,扔出一雙鞋,綢緞鞋面,只是已半舊。陳安仁命仵作拿出驗尸記錄下的曹貴腳的尺碼對照。仵作對照后稟道,曹貴腳的尺碼與此鞋正合適。面對確鑿證據(jù),劉強只能認罪。那么那雙鞋是怎么到了陳安仁的手里呢?原來,阿三目睹了劉強殺人,等劉強把鞋藏在樹上時,他便偷偷取走,陳安仁私下審他時,他將實情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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