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為寶”這則成語的意思是表示以不貪為可貴、崇高,也表示廉潔奉公。
這個成語來源于《左傳。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
春秋時,宋國有個人在山上開鑿石料的時候,發(fā)現(xiàn)了一塊寶玉。他非常高興,便兜著它回家,請一個玉工來加以鑒別,玉工仔細(xì)看了后,贊不絕口地說:“這塊玉好極了,沒有一點毛病,是個寶貝啊。不過你得小心,別在人家面前露眼,讓人家把它偷了去!”
其實,這人請玉工來家,已經(jīng)引起了鄰居的注意。原來,平時極少有人上他家,這回玉工突然來,有人便不時進來張望。宋人心里不安,怕有個閃失空歡喜一場,便把寶玉秘密藏好。盡管如此,他還是擔(dān)心寶玉會被盜走。如果把它賣掉,又怕不知它的真正價值,給別人占了便宜。他考慮來考慮去,最后決定把它贈送給一個有身份的人,這樣多少還能留下些人情。過了幾天,他見沒人發(fā)現(xiàn),便帶了寶玉悄悄地前往都城。
到了都城,他去見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獻上了寶玉,子罕不解地問:“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大概是要我?guī)湍戕k什么事吧?不過,我是從來不接受別人贈送的禮物的。”
宋人慌忙搖頭說:“我沒什么事要您幫我辦。據(jù)玉工鑒定,這塊寶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獻給您。”子罕再次拒絕說:“我決不能收下這寶玉。因為如果收下了,你和我都喪失了寶。”
宋人聽不懂子罕這話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著他。只聽子罕繼續(xù)說道:“我以不貪為寶,而你以玉為寶。你把玉給了我,當(dāng)然喪失了寶,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喪失了不貪這個寶。這樣,雙方都喪失了寶。”
宋人見子罕說了這通不收寶玉的道理,也無可奈何,只得實告道:“小民留下寶玉不得安寧,所以特地到都城來獻給您。”
子罕沉思了一會兒,叫宋人暫時留下。接著,命一位玉工為這塊寶玉雕琢,把它送到市場上去賣掉,把錢交給宋人,然后派人護送他回家。